這到底算竊盜、還是侵占?! 可以提出賠償嗎?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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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08-03-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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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內容有點多 感謝辛勞 將贈送20點回報
感謝大家 不辭辛勞在這邊觀看我這小小的案件。
昨天下午 我騎機車載著姪子 到一間園藝行看盆栽 
我把機車停在園藝行門口 將娃娃推車放在機車旁邊 
姪子哭了我將姪子抱在手上 人在推車旁邊看盆栽 
當時娃娃推車是背對我的 結果 我盆栽還看不到五分鐘 
聽到有人在喊叫 但聽不清楚內容 
大致上是(媽媽 媽媽。。。。。)
對面馬路上的騎腳踏車的小孩在喊叫 我以為什麼事情 回頭張望
 
看到對向車道有一名男子騎機車左手拿著一個娃娃推車 
我想說奇怪 娃娃推車怎麼那樣拿 裡面難道沒小孩嗎?! 
男子的舉止好像很匆忙 娃娃推車也沒拿好 
我發現 那名男子手拿的娃娃推車跟我的一模一樣 
我想說怎麼那麼巧 回頭看一下自己的娃娃推車 
疑 竟然不見了 我開始大喊 那個人拿了我的娃娃推車 
我跟園藝行老闆娘都喊的很大聲 
連相隔四五間房子裡的鄰居都跑出來看了 
結果那個人還是繼續騎走 園藝行老闆知道以後 
馬上開車去追那個人 一直追 追到一個紅綠燈路口 
發現機車疑似左轉 但是因為園藝行老闆在停紅燈距離又遠 
所以看的不是很清楚 當園藝行老闆左轉以後 
就看不到騎機車的那名男子了 後來我請哥哥開車來載我跟姪子
接著就到鄰近派出所報案 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後發現 
這名男子騎乘一部米色機車 左手拿著娃娃推車 
在靠近紅綠燈的雙黃線上違規迴轉 
(後來我才知道 男子迴轉騎走的方向,就是他住家的方向)
如果他是不小心拿的 那他為什麼要先從他住家的反方向跑走,
然後騎到大約一公里時遇到紅燈 就立即迴轉 
往自己住家方向騎回家裡 這部份就很不合理了啊!!
查到取走我娃娃推車男子的車牌後 
警方在一個小時左右以後 找到這名男子
我立即前往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 這名男子見到我們
就對警察說:就是他們喔?! 警察點頭
他就對我們說 那個推車是風吹到馬路上 他才撿去的
這名男子還聲稱 他有在路邊觀望看是不是有人丟掉
我問他 我聽到聲音馬上回頭 我還有喊你 你竟然說你有觀望
他就沒說話了 接下來 
警察就說:這個狀況,你們最多只可以告他侵占,那看你們要不要和解?!
娃娃推車價值一千元~二千元 筆錄上寫的是一千元(警察寫的)
我要求五千元和解 對方說那你告我吧!!
我問他:那你覺得多少錢你願意賠償? 
對方很乾脆也很輕挑的回答我說:五百塊。
我就告訴警察 那就提告吧!! 警察也點頭 開始準備製作筆錄
結果 對方竟然趁警察去拿東西的時候 
對我說:沒關係,我有的是時間陪你上法院。
我更生氣了 這不是不小心取走推車的人會說的話嗎?!
以上就是整件事情的經過。
我想要請問的是 這個狀況 去到法院 到底是判竊盜還是侵占?
我從昨天到現在都還沒睡 我一直很擔心萬一當時推車裡有孩子
照他拿推車的方法 這小孩不就摔死了?!
這種狀況真的很離譜 我也認為這個人真的很惡質。
到底要如何將這樣沒良心的人繩之以法?!
這樣的案件 可以申請賠償嗎?! 
這個小偷 大致會受到怎麼樣的罰則呢?!
會不會就無罪?! 還有其他詳細的注意事項可以告訴我嗎?!
感謝你的耐心 看完這小小的案件 
不好意思 麻煩大家了 感謝!!
已更新項目:
感謝維寧妳的回答︿︿
我本來也想跟他和解 但是他的態度我無法認同
而且 既然他都說他很多時間陪我上法院
不好意思 我沒工作 我更閒 我陪他上法院我很樂意!!
所以就提告了︿︿!! 感謝你喔!!
Tags: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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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
By Joe
at 2008-03-13T03:04
您好~因本人母親以前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十多年
所以耳濡目染自然對法律有所瞭解~
幫您找了一些資料還有我本身的經驗供您參考
我先舉例好了
1竊盜罪:意圖為自已或他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 為竊盜罪
竊盜:違反他人同意之方法,破壞他人對物的監督支配關係, 進而建立自己對物的建督支配關係
2偷竊的定義,上述已明
3.
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你的案例,你的東西放在路邊,不管有沒有看管好,都在你的監督支配之下
(因為你並沒有遺棄的意思),而對方想不法所有你的東西,
在違反你的同意下拿走你的東西,破壞你對該物的監督支配關係,
轉而建立自己對物的監督支配關係,這樣構成竊盜罪毫無疑問
侵占罪
是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侵占..要有對物的持有關係,進而因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
主觀上易持有為所有方構成侵占行為
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
(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
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
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
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兩者均為刑法,只要妳堅持提出告訴不和解的話
警察有做筆錄所以您那邊也有備案三連單吧,
不過當場您要求和解五千~我覺得根本不該跟對方合解
還有筆錄上娃娃車的價格應該是告知警方您當時購買的市價
(這點因為去年三月我房間有失竊,所有筆錄都是以當時購買價備案)
再者現在重點不是娃娃車有沒有遺失的問題~而是babe在車上怎麼辦?!
對方說他有"路邊觀望"而推車是風吹到馬路上 他才撿去的
之前如果您有留意相關法律新聞,有婦人在樓梯間撿到皮包
結果把裡面的錢拿走,但是最後被查到,還是以侵占罪名成立
因為皮包內的東西非他本人所有。這點解釋您應該可以瞭解!
還有對方不怕告的話~您可以再回警局要求不和解要提出告訴
簡單說流程上 刑事被告的方面是
警局筆錄→總局→刑事組→法院(徵查庭,只有檢察官~書記官,警察,被告)
而徵查庭的部分無法請律師或是證人,就算他請人旁聽也無法發言。
這部分是由檢察官來判斷此案件成不成立,檢察官絕得對方態度或是案件成立的話
再往上送的話您才需要出庭!(這點是因為我朋友有被告過教唆傷害罪的流程)
現在已經不是金錢上的問題了,五千元和解又怎樣?!
如果當時孩子受到傷害的話五千萬也買不回來不是嗎不過我剛跟您說的流程是因為對方告我朋友有靠關係
所以案件才會一直往上送,送到徵查庭那,還要等法院通知函
雖然最後是無罪,但以上流程對方都得去做筆錄,
我剛說我朋友的那個案例,前後就搞了他有一年半現在案件太多,加上快選舉了~怕的是警方吃案
對方何時會接到電話通知得作筆錄他無法預期
刑事案件就是這樣,到徵查庭那法院傳票來之後通知無罪還等了近一個月收到
簡單說:我個人意見是不要和解,對方態度的問題~是我的話我不可能和解
當時你還有說五千現場和解,他還不肯要你告他表示他對法律不瞭
他不怕被告的話就讓他去接受無時刻不知何時接到通知得再做筆錄
這中間流程你也可以看他要釋出多少誠意~畢竟孩子未受到傷害
所以到總局那甚至刑事組根本不太處理這類案件ANYWAY~小孩沒事才是重點,對方態度應該受到該有的懲罰
若是警方吃案,也別說吃案啦,畢竟說真的小孩沒事!
或是都沒有動靜的話,您若還是氣不過還有個簡單的方式也是最快速的方式
把所有事發經過跟三連單的證據提供給蘋果跟壹週刊
刊登出來的話~就算娃娃車再三連單上寫一千元~警方也吃不消





2008-03-10 10:56:29 補充:
我上面有說我房間去年三月失竊
總損失包括現金近30萬~
送到刑事組了~也採了指紋~當場跟時間點隔壁有兩個工人施工
但是到現在已經隔了一年!也是無消無息
因為現在法律講求所謂人格權
就算我懷疑當時施工的工人是唯一我絕得可疑的陌生人
但是他們非現行犯~也就是無證人也包括我本人都沒有確認或看到是他們
警方也是懷疑他們~但非現行犯無法要求他們作指紋比對
後來刑事組警察有跟我連絡~他講到最後只跟我說
通常只要附近有施工就常會有竊案發生這類案件太多了!
只能當花錢消災~還好我人也不在房間內
2008-03-10 12:15:25 補充:
您好
謝謝您啊~其實我自己也不是真的法律相關系的
但是相關常識都是本身有接觸過~也瞭解部分
剛剛看到您的發問我仔細看了文章~是覺得對方真的太過份了
從小個性也比較衝動跟抱不平~所以才會回應那麼多
我覺得只要自己沒有理虧~對方態度ok當然是可以接受的!
您的案子簡單說可能因為當場筆錄警方寫一千
所以你說和解五千~對方當然耍賴~再者孩子平安才是重點
加上人平安~對警察來說他們有找到對方~能當場和解等於案件處理完
警察跟刑警隊我們都有熟識~但妳看我的失竊案還不是沒著落
Tom avatar
By Tom
at 2008-03-12T02:41
警方在一個小時左右以後 找到這名男子
那就請牠還你就好.不要這麼麻煩
..
Ina avatar
By Ina
at 2008-03-11T14:58
從構成要件來看,這絕對是竊盜,但問題是以下幾點:
一、這案子的價值偏低,就算法院願意受理,一定是簡易程序,被判刑的機率偏低,只要被告在庭上態度良好(這和他在警察局的態度是兩回事),就算是被判刑,一定會易課罰金,感覺也不痛不癢。
二、你的和解金確實偏高,以實務經驗來看,了不起1000元,我知道很多人都會覺得要給對方懲罰,但你要怎麼舉證說明,你受到這麼大的傷害,終究只是個娃娃車,且車上沒小孩。我會這麼說,是因為就算你提出民事訴訟,也不過就是這麼點錢,說真的意義不大。
三、提告的話,你是要自訴還是公訴,公訴的話,我想你的案子應該會排到超後面,自訴的話,我建議你幾點:
1.訴之聲明寫清楚,這很重要,很多自訴人在這裡就被打槍
2.當庭時態度一定要比被告更好,理直氣要和,不然簡易廷法官每天處理不下60件案子,原告態度差,價值又不高,被打回去和解的機率會很高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08-03-12T22:14
其實大致上大家在法律上的回答都很正確!!
但我卻忍不住發言.我也有孩子.我能明白你的感受.這種人真可惡.
我很希望你能碰到女的法官.把你的想法說給她聽.女生比較能站在
女生的立場.女法官自會有方法治他的!!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08-03-12T17:23
簡單的說
如果 依他的說法是檢到的 這只能告ㄊ侵占
若是..未經人同意取走 則屬竊盜
這都是小罪行..法官可判緩刑 役科罰金
此人囂張之行 令人厭惡
開庭後..可請園藝老闆作證
確實有追喊ㄊ 而對方不理會
如果成立...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精神損失 以及開艇來回所有費用
2008-03-10 10:20:22 補充:
如果附近有綠影 或者有人看見更好!
Mia avatar
By Mia
at 2008-03-14T01:18
刑法第320條之一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ˋ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ˋ漂流物或其他脫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警察說的侵占罪應該就是337吧,因為嫌犯是宣稱"撿到的"
我建議你向警方要求看看有沒有案發現場的錄影帶,就是他犯案的那一瞬間,如果有證據能證明他是故意過來偷的,而不是他說得撿到的話,這樣對你比較有利
2008-03-10 10:29:31 補充:
就算勝訴得到的賠償金也不夠打官司所花費的錢
上法院只是為了爭一口氣罷了,建議還是三思再決定比較好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8-03-14T18:59
第一...你跟他素不認識
第二...趁其他人不注意..將他人物品納入自己的實力支配下...
第三...一定是竊盜罪
第四...我懷疑警方與該男子可能有認識(或是有接獲地方人士關心)
第五...你的和解金過於高(超過娃娃車的標準數倍)
第六...小事情會讓你往法院跑//更何況是跟痞子扯//我沒有閒工夫
第七...算了吧////惡人自有惡人治啦///

山路過彎技巧.....關於吃中線如何知道對向有沒有車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08-03-10T00:00
山路過彎技巧.....關於吃中線如何知道對向有沒有車我要知道白天的部份......atatatat
我騎光陽G5125跑山路的時候�� ...

台中樂成宮交通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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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ierra Rose
at 2008-03-10T00:00
上網查了一下資料,想要去樂成宮拜月老,
想請問大家,
從靜宜大學(沙鹿)這邊,怎麼走最流暢?
(如果從 ...

中華三菱威利1200CC噴射廂車烤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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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at 2008-03-09T00:00
同標題~我想問問這種車整車烤大概要多少錢?!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80127343729...
烤的品質.....希望是中 ...

有誰能提供我一些關於交通安全的作文範例?急!急!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08-03-08T00:00
你好!有誰能幫幫我提供關於andlt;交通安全-喝酒不開車andgt;的作文範例啊?幫幫我啊!非常非常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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